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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残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7-14 18:45:36 阅读量:667


 7月14,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残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主任王海瑞出席向残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会议向赵建勇传达了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听取十一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裴春生代表县委巡察组分别向赵建勇和残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赵建勇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残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县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裴春生在反馈时指出,从巡察情况看,县残联党组能够带领残联干部职工,较好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全市领先,2017年被中残联确定为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县。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主体教育不扎实;履行职责不力,扶残助残不够到位;工作浮在面上,学风文风不实;工作被动应付,深入基层较少;工作瞻前顾后,担当意识不强;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不力,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违反“三定”方案规定,超职数配备工作人员。同时,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处理。

裴春生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1、加强政治学习,增强“四个意识”;2、加强履职尽责,提高服务水平;3、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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