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0-20 16:00:46 阅读量:652
?巡察公告
按照十一届县委第九轮自主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县委4个巡察组将对县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网信办、团委、妇联、农协办、党史办、外贸办、轻工业公司、国际商会等11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4月10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以上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问题,将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县委各巡察组巡察对象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裴春生
负责巡察:宣传部、网信办、外贸办
联系电话:13292008297
电子邮箱:cxyz13292008297@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郭珂凯
负责巡察:统战部、农协办、轻工业公司
联系电话:17631040080
电子邮箱:C17631040080@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
组 长:王 亮
负责巡察:政法委、妇联
联系电话:19131038404
电子邮箱:szlrx6@163.com
县委第四巡察组
组 长:温存生
负责巡察:团委、党史办、国际商会
联系电话:18831084844
电子邮箱:cxxcz2021@163.com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县委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同时,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电话:2350611,监督邮箱:zgcxxwxcb@126.com
分享到:
©中共邯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邯郸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2755号